关于对石景山区八角地区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摘要] 2015年第16号 为保证石景山区八角地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对石景山区八角地区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八角派出所南侧路(八角西街至古城东街)每天7时至19时,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二、八角派出所西侧路(八角派出所南侧路至八角北路)每天7时至19时,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发布日期] 2015-06-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八角;派出所;石景山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