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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摘要] 京社保发〔2016〕13号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参保单位、存档缴费人员: 为确保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医疗、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收缴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期限为2016年6月5日至2016年7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6-06-08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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