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做好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京建法〔2012〕2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 为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和《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做好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140号)规定,进一步做好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屋登记部门受理产权登记申请时,应当按照京建发〔2011〕65号文件和京建发〔2011〕140号文件规定,核对购房家庭通过资格核验时申报的全部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本市居民身份证应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发布日期] 2012-09-21 [发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登记;核验;身份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