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精神卫生中心: 为贯彻落实2011年卫生部精神卫生重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的通知要求,省厅定于2011年 11月召开全省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培训班,并委托省精神卫生中心具体负责承办。
[发布日期] 2011-11-09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重性;精神疾病;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