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 为认真实施江西省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规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农卫字[2007]11号),我们制定了《江西省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训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7-08-10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江西省;卫生院;乡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