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477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 为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推动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直补),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赣卫农卫字〔2011〕13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2011〕52号)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制定了《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1-08-24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5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