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补充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 为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政策的变化,确保完成2012年度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左右的医改任务,经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制定了《江西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补充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5-03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新农;补充规定;江西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