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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省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我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9-28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抗菌;药物;医疗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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