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中残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残联、省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中残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4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并结合我省《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光明·微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卫医政字[2012]12号)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开展今年的“爱眼日”活动。
[发布日期] 2012-05-28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残联;爱眼日;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