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试点工作...
[摘要] 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统称“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衔接,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工作机制,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现就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城乡医疗救助通过多种救助措施,为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布日期] 2009-04-03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救助;城乡;医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