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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我省2008年开展新农合工作县(市、区)的通知
[摘要] 有关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县(市、区)确定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庐山区、武宁县、都昌县、安源区、月湖区、章贡区、定南县、南康市、信州区、德兴市、吉州区、乐安县、资溪县以及这些县(市、区)辖区内所有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07-12-05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定南县;乐安县;武宁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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