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1〕720号)转发给你们,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和各地实际,以“承担共同责任促进精神健康”为宣传主题,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的关注,营造有利于促进人的心理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精神疾病和心理卫生问题,提高精神健康水平。
[发布日期] 2011-09-02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精神;卫生;宣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