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
[摘要] (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4]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4-04-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农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