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摘要] 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2015年1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发布日期] 2017-06-28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审查;备案;规范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