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地开展本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工作,并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发布日期] 2012-07-20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机构;规划;公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