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中残联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残联,省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中残联《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4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建立的“光明·微笑”工程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开展今年的“爱眼日”活动。
[发布日期] 2011-06-02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残联;爱眼日;活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