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办厅字〔2013〕19号)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8号)精神,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控制烟草危害示范带头作用,推进我省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工作,决定对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创建无烟单位工作进行检查。
[发布日期] 2014-06-25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检查;计生委;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