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赣州爱尔眼科医院)公示
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
关于下达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
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
关于成立江西省儿童白血病免费救治工作省...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
关于转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近日,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1-10-11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院;乡镇;试行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6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