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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摘要]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全省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卫农卫字〔2012〕24号)精神,经全省新农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全国新农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拟推荐彭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等4个单位和新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余江水等7人为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发布日期] 2012-08-01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新农;合作医疗;新型农村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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