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赣州爱尔眼科医院)公示
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中医优势病种治疗中心遴选结果公示
关于下达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
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
关于成立江西省儿童白血病免费救治工作省...
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
[摘要]
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精神,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我省农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日期] 2004-12-17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合作医疗;农村;农民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23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