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云南鲁甸地震灾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云南鲁甸地震灾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电〔2014〕11号)转发给你们。……
[发布日期] 2014-08-08 [发布机构]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食品药品;灾区;医疗器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