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1年第1号)
[摘要] 为进一步巩固问题乳粉清查工作成果,彻底清查清缴问题乳粉,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就我省复查清缴问题乳粉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于2011年元月份对所有乳及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问题乳粉复查清缴工作。……
[发布日期] 2011-01-11 [发布机构]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乳粉;食品安全;清缴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