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医疗器械“热磁振动合能治疗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9月份,省局接群众实名举报,江西省电视台三套在2011年8月份多次播放了“热磁振动合能治疗仪”产品(广告中产品名称为“强尔脉治疗仪”)的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并附广告视频。……
[发布日期] 2011-09-14 [发布机构]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广告;医疗器械;治疗仪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