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4.20”芦山地震灾区辐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川环函【2013】523号 各有关市(州)环境保护局、各核技术利用单位: 4月20日,我省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我省雅安及成都、自贡、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宜宾、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等十三个市(州)的相关地区受到不同程度的震灾影响。
[发布日期] 2013-04-22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隐患;辐射;射线装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