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及运行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及运行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环办函〔2015〕334号)要求,需调度各市(州)2007年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及运行补助经费的绩效评价资料。
[发布日期] 2015-03-30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控;污染源;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