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函〔2009〕435号)
[摘要]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川环函〔2009〕435号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和机动车环保年检单位: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的通知》(环办〔2009〕54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9-05-19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机动车;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