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度工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川环发[2008]29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文件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川环发[2008]29号 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08年度工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 综合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经委、畜牧食品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面落实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精神,巩固和扩大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早日实现还“三江清水”目标,切实改善我省的环境质量,省政府决定2008年对200家工业企业和6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度工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的通知》(川府函[2008]3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成都玉龙化工有限公司等200家工业企业和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等6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进行限期治理(见附件1、2),并将整治工作列入省政府2008年度对市(州)的目标考核,对其中20家工业企业和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见附件3、4)列为省挂牌督察。
[发布日期] 2008-03-10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限期治理;畜牧食品管理局;污染治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