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川环办发〔2008〕118号 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县(市、区)环保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救灾捐赠资金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8〕28)和省纪委《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紧急通知》(川纪发〔2008〕13号)以及省环保局《关于在抗震救灾中加强纪律问题的通知》(川环党组〔2008〕2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使用管理,确保捐赠款物的使用效果,让捐赠者或受捐者放心、满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
[发布日期] 2008-05-28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登记统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