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环办发[2007]153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川环办发[2007]153号 关于国庆“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 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9月20日召开的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国庆“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国庆“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深入开展一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化工、医疗、电镀、煤矿等重点污染源、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大对居民住区、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污染源的监督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督促进行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对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从源头上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国庆“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的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 2007-09-26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安全;环境事故;污染事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