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意见的通知(川环办发[2008]9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川环办发[2008]9号 关于征求2008年 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国家确定的“十一五”约束性指标,是刚性要求、硬性指标,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推动和促进我省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十一五”目标的完成,根据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的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我局提出了你市(州)2008年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氨氮的总量削减年度目标(见附表),并请征求当地政府意见,反馈意见于2008年1月27日12点前报送至省环保局总量办。
[发布日期] 2008-01-25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物;排放;减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