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川环发[2008]92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化企业 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提出的“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职业资格管理”、“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要求,提高企业环境守法能力与水平,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9号),现转发你们(电子版详见环保部网站http://www.mep.gov.cn/info/bgw/bwj/200809/t20080923_129268.htm),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8-10-09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督员;环境;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