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07]53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川环发[2007]5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 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固体废物进口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第31号主席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第408号国务院令)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7-06-29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固体废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