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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抗生素药渣、废氯化汞触媒产生及贮存、利用、处置专项检查的通知
[摘要]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川环函[2009]684号 关于开展抗生素药渣、废氯化汞触媒 产生及贮存、利用、处置专项检查的通知 成都、德阳、乐山、资阳、宜宾、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抗生素药渣等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办[2009]80号),2010年1月底前在全国开展抗生素药渣等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 2009-08-14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抗生素药渣;危险废物;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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