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确保环境安全,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更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5〕29号)中规定的筛选原则和方法,我厅对各市(州)上报的名单进行了审核,最终形成2015年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废水企业93家、废气企业77家、污水处理厂2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131家、重金属企业169家、危险废物企业51家)。
[发布日期] 2015-02-27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企业名单;重点监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