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近期工作的安排意见(川环函[2012]543号 )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川环函[2012]543号 关于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重点示范区近期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号)文件精神,落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将四川省纳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范围的复函》(财建函〔2012〕5号)文件的要求,根据《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工作安排,现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的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 编制《2012年-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2-06-12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村;环境整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