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级环保机构情况表》的通知(川环办发[2012]13号)
[摘要] 关于报送《各级环保机构情况表》的通知 川环办发[2012]13号 各市(州)环保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十二五”环境统计制度在“十一五”环境统计制度基础上有较大调整,环境统计专业报表整合简化为环境管理内容,纳入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取消了部分环保机构相关指标,为了满足日常环境管理工作需求,请各市(州)环保局、厅直属事业单位于2012年2月20日前以纸件和电子件形式报送《各级环保机构情况表》至省环保厅。
[发布日期] 2012-02-02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统计;环境管理;环保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