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果(第二批)的通报
[摘要]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以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3〕166号)的有关规定和评估程序,按照职责分工,我厅和各市(州)环保部门按要求组织专家对列入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和涉及上市环保核查等企业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审核评估,有108家企业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了专家评估,现予以通报(见附件1),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将本通报转发到辖区内的县级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并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实施公布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要求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
[发布日期] 2014-08-28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清洁生产;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