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汶川地震极重灾区生态破坏及物种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09]12号 )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川环办发[2009]12号 关于开展四川省汶川地震极重灾区生态破坏及 物种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都江堰市、彭州市、什邡市、绵竹市、安县、北川县、平武县、青川县、汶川县、茂县环保局: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对灾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灾后生态恢复重建也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发布日期] 2009-02-06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地震极重灾区;汶川;生态破坏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