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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川环办会〔2014〕10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抓好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工作,按照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定于4月下旬举办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14-04-11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机动车;氮氧化物;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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