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自查报告的紧急通知(川环办函〔2010〕219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川环办函〔2010〕219号 关于报送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监测体系建设自查报告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发〔2010〕48号)要求,各市(州)环保局应于12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考核核查表(全套)的电子件和纸质件上报环境保护厅,同时做好迎接国家年度核查的各项资料准备。
[发布日期] 2010-12-27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物;减排;监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