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度在豫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考核结果的通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度在豫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各有关环评机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7〕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在豫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16年度在豫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共104家(不包含资质取消、改制、未承接省内业务等),总体来说环评机构能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我省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发布日期] 2017-05-08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评;机构;考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