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验收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和《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全省2015年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验收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考核指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时完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验收任务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4〕116号),经省、市环境监控部门调查审核,2015年全省应建设自动监控基站的重点监控企业64家(名单见附件1)。
[发布日期] 2015-04-02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控;基站;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