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命名鄢陵县等3个县为省级生态县的决定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命名鄢陵县等3个县为省级生态县的决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按照《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规定》要求,经考核、审议、公示,鄢陵县、西峡县和商城县创建工作扎实,成果显著,已经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指标要求,现决定命名鄢陵县、西峡县和商城县3个县为省级生态县。
[发布日期] 2015-11-17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生态县;鄢陵县;省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