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为加强在豫从事环评业务的各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切实维护环评行业市场秩序和营造公平公正开放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保部 第36号)、《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环办辐射函〔2016〕469号)、《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15〕289号)、《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豫环文〔2015〕29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发布日期] 2017-01-11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评;环境影响;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