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巩固“十一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成果,掌握我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动态变化情况,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1〕26号),环保部决定自2011年起组织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日期] 2011-07-28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统计;报表;持久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