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519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7〕60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7-05-08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放射源;安徽;收贮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7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