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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同意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液闪谱仪用标准放射源豁免管理的函
[摘要]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皖环函〔2015〕879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同意安徽省辐射环境 监督站液闪谱仪用标准放射源豁免管理的函 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关于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拟购放射源豁免管理的请示》收悉。
[发布日期] 2015-07-14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放射源;安徽;环境监督
[时效性] Lap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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