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侵权假冒查办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皖农办质函〔2014〕10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侵权假冒 查办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侵权假冒查办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4〕6号)要求,为及时报送有关案件统计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09-03 [发布机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委;报送;畜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