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鼠疫诊疗方案(试行)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1〕49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厅直属有关单位,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鼠疫诊疗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1〕18号)转发给你们。
[发布日期] 2011-03-15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鼠疫;诊疗;印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