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摘要] 粤卫函〔2014〕434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2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发布日期] 2014-04-28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时效性] Effective